【空氣質素】粵港澳今發布珠三角區域空氣監測網絡報告 稱珠三角空氣質素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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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6/10 17:16

最後更新: 2021/06/1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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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今日(10日)發布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2020年空氣質素報告,報告反映珠三角近年的空氣質素持續改善。(資料圖片)

粵港澳今日(10日)發布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2020年空氣質素報告,報告反映珠三角近年的空氣質素持續改善。

報告提到,與2006年比較,去年珠三角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濃度年均值分別下降86%、49%和43%。雖然一氧化碳和細顆粒物兩個監測因子在2014年9月才加入網絡體系,但兩者於去年的年均值相比2015年也分別下降了16%和31%。另外,去年臭氧濃度年均值較2006年高27%,反映區內的光化學污染尚待改善。

為持續改善區域空氣質素,港府與廣東省政府一直致力減少主要空氣污染源的排放。粵港兩地政府正進行《2020年後區域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和濃度水平研究》,以制訂2025年及2030年的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目標或幅度。此外,粵港澳三地政府將開展為期3年《大灣區光化學臭氧污染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特徵研究》,加強了解大灣區內臭氧前驅物的來源、臭氧的成因,以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的特性。

香港落實了多項涵蓋海陸交通、發電廠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管制措施,以持續改善空氣質素。在車輛排放方面,香港按車輛類型分階段把首次登記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收緊至歐盟六期,繼續淘汰老舊柴油商業車輛;並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的排放。

另外,港府已於本年三月公布《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引領香港在2050年前達致車輛零排放的未來路向。在船舶排放方面,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共同實施管制措施,規定船舶使用低硫燃料。香港亦會增加使用天然氣發電和推動本地可再生能源發展,及繼續逐步收緊發電廠的排放總量上限。此外,新核准的非道路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已逐步收緊至歐盟六期,與新登記道路車輛的排放標準看齊。

監測網絡由23個位於廣東省、香港和澳門的空氣監測站組成,2005年11月啟動,監測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和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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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卓鋒